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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侵儿童案去年曝光223起,熟人作案逾八成:儿童保护没有局外人

张凌霄 中国慈善家杂志 2022-04-04

一起性侵儿童新闻的曝光,或许意味着有7起案件已然发生。



每年全国两会,几乎都会有代表委员关注性侵儿童的相关议题,关于将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的提案在2020年甚至登上了热搜。
 
今年这一议题依然备受关注。3月2日,在由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、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、凤凰网公益联合主办的2022年“女童保护”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,再次呼吁加快推进中小学生防性侵教育。
 
这样的座谈会,女童保护基金已经连续举办多年,今年我有幸再次参与。但对于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,我依然有些许的担忧。
 
座谈会现场发布了《“女童保护”2021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。其中一项数据显示:近九成受访者支持将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。

其中,72.74%的人认为非常有必要,25.71%的人认为有必要。而对于是否需要将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、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,56.03%的人认为非常有必要;40.11%的人表示有必要。
 

流于形式的“性教育” 
在我看来,有三种教育,对于孩子来说,是必不可少的——生、死、性。
 
有关生死教育,其实近年来提得并不少。但关于性的教育,似乎往往都是在某个儿童性侵案件发生后,经过一系列新闻舆论发酵,或者是跟风热搜,才会看到大家爆发性地提出“要加强儿童性教育”观点,平时却还是“谈性色变”。
 
作为一个“70后”,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就已经有生理卫生课了。但当时真正涉及性教育的部分,采取的是男女“分而学之”,也就是在女生上课时,把男生轰去操场踢球,而男生上课时,让女生出去踢毽子,或者干脆就是让学生自己看书,老师不会讲。
 
可叹的是,经过社会各界那么多年的呼吁,教科书里的性教育,似乎仍在流于形式。
 
2017年,杭州萧山一位妈妈吐槽学校发的《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》“尺度太大”,并晒图为证。在舆论关注下,当地学校的回应是把有争议的性教育读本收回。而这套由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编的教材,也在事发后被下架。
 
我国很多家长对待孩子的性教育,似乎总是这样遮遮掩掩,能避就避,认为“孩子长大了自然就知道了”,认为性就是下流,是羞耻,甚至是罪恶的。

北京市妇联曾做过一个调查,结果显示:74%的家长回避和孩子谈性;中国教科院也做过一个调查,结果显示:近50%的家长从未提过性教育相关内容。

 
放眼全球,一些发达国家早已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。

如英国法律规定,对于孩子的性教育,必须从5岁开始强制进行;芬兰从上世纪70年代初起,通过立法推动性教育进入中小学教学大纲;新加坡在2004年制定了一个系统的性教育方案,随后推出3个系列教材;而在美国,则有专门的“性侵害、性攻击、性暴力和性骚扰”课程讲授大纲,针对学前儿童、小学低年级、小学高年级、初中、高中,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课程。
 
很遗憾,我国对于儿童的性教育问题,似乎是陷入了“知易行难,知行脱节”的困境。而性教育缺失的结果就是,性侵儿童案例案件频频发生。
 
《报告》中的一项数据可以证明这一点。2021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(18岁以下)案例223起,受害人数569人,年龄最小的仅为2岁。而报告所统计分析的性侵儿童案例均为当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例,未经媒体报道的当年实际发生或者判决的案例不在统计范围内。因此,报告统计的案例数量并不等同于全年性侵儿童案例总量。

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,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:7。也就是说,一起性侵儿童新闻的曝光,或许意味着有7起案件已然发生。
 
这些数据的背后,不只是那些个家庭的悲剧,其实也是对社会敲响的警钟——儿童性教育刻不容缓,多等一刻,就会有更多的孩子深受其害。
 
别让性侵儿童变成“无证之罪”
 
对儿童的保护一直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,甚至是一个跨越国家、种族、文化的全球性普遍问题。
 
《报告》的另一项数据更是惊心动魄,在223起案例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198起。在198起案例中,熟人作案160起,占比80.80%;陌生人作案38起,占比19.20%。从“女童保护”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,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,最高比例达87.87%(2014年)。这也与近年来各级法院、检察院公布的数据相印证。

因此,从法律角度来看,立案难、取证难、定罪难都是在处理这类性侵儿童案件中的难点。儿童受到性侵,往往都是熟人作案,在获取儿童信任后,更容易通过诱惑、哄骗甚至胁迫的方式掩盖犯罪事实。
 
而性侵的低龄化趋势也让性教育迫在眉睫。特别是对儿童来说,要懂得案发后如何保存证据,可能实在是有些超出了他们的认知。

此外,很多儿童因为恐惧、不信任和家长所灌输的社会观念影响,会有意识地隐瞒真实情况。这也是为何有很多案件并未进入司法程序,或者因为缺乏证据,并没有被公安机关立案。

 
因为缺乏性教育,有多少儿童在事后不知道那其实是性侵?比如在一则有关儿童性侵案的微博评论中,我们看到不少人都在陈述自己小时候的事情,当时年少无知被侵犯,等长大才知道,可是早已没了证据。
 
还有很多人认为,性教育只要教育女孩,被性侵的往往也都是女孩。那么《报告》的另一项数据,可能要让这些人惊讶了:

从案例数量来看,223起案例中,受害人为女童的203起,占比91.00%;受害人为男童的17起,占比7.60%;而同时有男童女童遭受侵害的有3起,占比1.30%;从受害人数量上看,569名受害儿童中,女童462人,占比81.20%;男童107人,占比18.80%,与过往几年数据相比,男童遭遇侵害的比例明显呈上升趋势。
 
其实,性教育不仅仅只涉及性行为,还包括性卫生、生理知识等等,因此,需要让男孩、女孩都了解相关方面的知识,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,更是要学会如何不伤害别人。如果家长一味地把性变成禁忌,那么也很有可能会让孩子“无知无畏”,将禁忌变成吸引,犯下大错。
 
儿童保护没有“局外人”
 
那么,谁应该成为开展与实施防性侵教育与性教育的最佳主体?《报告》也做了调查分析,更多的人认为学校和父母应该承担起防性侵教育与性教育的责任。其次是家庭其他成员、公益组织、社区与村/居委会、法院与检察院等官方机构以及同学等。
 
其实,对儿童的保护确实就不应该有“局外人”,教会儿童保护自己的同时,在儿童所处的大环境中的每一个人,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。
 
当然,我们也能欣慰地看到,很多的社会组织正在其中发挥自己的专业和价值。
 
例如“女童保护”基金,一方面自下而上,做防性侵知识的普及,另一方面自上而下,做政策的倡导和制度的推动。

每年全国两会期间,通过代表、委员去提交议案和提案,进而推动国家法律和制度层面的完善;再比如,两年前,某上市公司董事长猥亵儿童案一审判决后,有10家致力于儿童保护的社会组织发起了联合倡议,通过自己的专业力量在公共领域发声倡导,到最后,参与倡议的社会组织增至106家。

 
社会组织,不仅仅只是提供社会服务,它也可以表达、响应公众的利益需求。
 
在我看来,社会组织在公共议题中的发声,是能代表特定的群体在法律、政策的制定和社会利益的博弈中反映合理的诉求,这也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的方式。正如在上述猥亵儿童案中参与联名的社会组织所呼吁的那样,“希望能推动儿童保护的法律改革”“以此案例开创中国儿童保护新纪元,在全社会警示所有性侵犯,保护所有被害儿童,减少性犯罪。”
 
毕竟,法律永远是滞后的,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儿童性侵案件,司法实践中都普遍量刑偏轻,这主要是立法的问题,而不是司法的问题。但,即使是最严厉的惩罚,或许也不能实质性地解决问题。因此,社会组织的发声,更多的是在推动未来法律、政策等方面的变革,这是有较大的积极意义的。

社会组织本就是应该解决社会问题的,在推动更多公众关注热点话题的同时,也在推动社会组织解决社会问题的驱动力,立足社会问题发挥自身应有的专业和价值,增加对社会治理的参与程度,同时加深公众对社会组织地位和作用的认识。
 
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,是民族的希望。宋庆龄先生曾在《把最宝贵的东西给予儿童》一文中写道:“现在的我们,能给儿童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?除了爱,或许更重要的,是让所有的儿童都能拥有一个安全阳光的成长环境。这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,更是全社会的重要使命和共同责任。”
 
对于儿童的保护,我们做得再多或许都不够。但只要我们多做一点,他们受到的伤害就会更少一点。

(作者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)

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
图片编辑:张旭
值班编辑:邱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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